新西兰投资移民的核心法律依据是《2009 年移民法》及配套《移民条例》,同时结合《海外投资法》规范外资准入;法案明确该项目的核心目的是吸引海外高净值人士的合规资本,以推动新西兰本地经济增长、创造就业,授权新西兰移民局负责审批管理,并界定了投资移民的准入前提:资金来源合法、投资需投向政府指定的经济领域。
法案将新西兰投资移民划分为增长类、平衡类两大法定类别:增长类需投资至少 500 万纽币(投向本地企业或指定管理基金),投资期 3 年且累计居住满 21 天;平衡类需投资至少 1000 万纽币(涵盖债券、商业地产开发等多元领域),投资期 5 年且累计居住满 105 天;法案规定获批者先获临时居留签证,满足投资持有期限、居住要求等条件后,可申请转为新西兰永久居留签证,同时取消了对申请人的语言能力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