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优秀人才计划的制度依据源于《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条例》相关规定,其核心立法目的是吸引全球高技术人才与优秀人才赴港定居,以此增强香港的全球市场竞争力;该计划于 2025 年完成制度修订,取消原有综合计分制,改为更精准的 “12 项评核标准”,此修订内容已纳入香港入境事务处的人才入境政策执行规范。
根据修订后的计划执行规则,申请人需满足 “12 项评核标准” 中的至少 6 项,方可提交居留申请;同时该计划在法案框架下明确,无需申请人在申请前预先获得香港雇主聘用,为人才提供了更灵活的职业发展空间,相关申请与审批流程均需遵循香港入境事务处的官方操作指引。